事情历程:
2009年
3月7日 事故发生;
3月8日 回到本地,检查完身体,写了<【纪念我们的小逸】3月7日,永远的过去,生命的重生>;
3月11日 事故正式开始解决;
4月8日中午 小逸回到了指定维修站,拆检保险公司定损;
4月11日,大众维修站出了完整的损坏清单和维修报价;
4月13日,从大众维修站得知,保险公司开始核损;
4月下旬,交警事故进入调节阶段
5月8日,交通事故完全结案;
5月9日,第一次和维修站接触,还有就是与交管、法律人士咨询;
5月22日从 4S店得知保险定损结果,核损用去了1个月零11天,40天整(本帖2楼);
5月23日,保险公司坚决坚持说4S店能按6.6万元完整修复我的车子,结果把我第二次叫到维修站,结果维修站经理明确的告诉保险公司,根本修补下来,即使强修,也完全不能保证性能指标和安全参数。我第2次白跑了。于是我决定坚持自己的维权之路…… (本帖9楼)
5月24日凌晨,读完了现行中华人名共和国保险法,以及2009年2月28日修订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新保险法》。综合我遇到的问题把它们和保险法中的条款对比,记录了一下目前遇到的不合理和违规操作的东西。(本帖12楼)
5月24日下午 17时,在核对交警结案资料时发现了保险公司专用通用机动车辆顾损单上的特约条款。非常重要!(本帖14楼)
5月25日,第一次和保险公司接触,结果叫我白跑了好几个地方…… 无语(本帖17楼)
5月25日,下午,经律师指点,发现了交强险中的重要内容!(本帖19楼)
5月26日,交通事故理赔拖了整整80天了!今天去保险公司申请所谓的“推定全损”,又是白跑了一趟,经理不接受申请,外勤不承认说过此话,一直和我辩解,相信势必说过此类的话,如果没说过,要不干吗当着他们经历的面和我分辨这个话题。最后演变成了他们内部问责的扯皮,我只能再次气氛而反了。这么大的保险公司,说话完全不负责任(第3次欺骗我了)。
5月27日,无意中发现了国家保监局下发《关于公布保险理赔(给付)程序进一步做好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从中发现了更多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在于我接洽和办理流程中不合理和违规的行为。(本帖25楼)
5月31日,又是无果的一天,语出惊人的保险公司回答,简直气愤!(本帖34楼)
6月2日:事故第88天,事情终于得到关注了……(本帖37楼)
2009.6.9值得纪念的日子啊。我的车子终于有眉目了。就差保险公司赔款到位了。比较开心!
6月15日,赔付方案确定下来了,但这又过去快半个月了,还是没有一点赔付的信息。继续坚持~
6月19日,通过投诉到省保监局,经由省保险公司总公司,市保险公司妥协了,由市太平洋保险公司副总亲自来找我解决此次理赔纠纷了。
6月21日,决定了理赔方案!还是比全险的差很多很多,定损为8万元,但是市公司承诺4万元收购我车子的残值。
6月23日,我自己出手了车的残值,然后接受了8万元。最终我还是自己倒霉赔了8千元。但我接受这个事实是由原因的。父亲是大保户,保险公司千方百计的找人做他的工作,我才出于此妥协了。但后来市公司的请客、吃饭加免费旅游,也基本都找回来了。
太平洋保险公司都是孙子,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但人家不这么想,多赔你一分钱为你的利益着想一丝丝,他们都心疼,因为怕耽误业绩,但无论多花多少钱,用作公关和解决纠纷、事故,都是值的。中国有这样的保险公司和工作人员,中国的保险也好不了。
正文:
相信车友们还记得 我 在 我的事故发生第2天所写的回忆录“【纪念我们的小逸】3月7日,永远的过去,生命的重生”,很欣慰得到了这么多朋友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但事情总是会和人们开些玩笑的,总有那么一些不近人情的问题面对我们。事情过去快整整3个月了,所有的事情都解决了,交通事故也圆满的结案了。但最后我去面临着维护自己权利和利益的困难境地。
很多朋友除了祝福和安慰意外,都比较关心我们接下来保险如何理赔的问题,大家都很担心和关心我们。但也就是在如此问题上,事以愿为了。事故除了快3个月了,车子送到指定维修站上报太平洋保险公司定损也已经1个半月了,就连交警结案都已经3周了。可保险公司那边却音信全无。通过我自己不懈的游走和了解,目前的结果基本清晰了,根据大众4S店的工作人员回来和我叙述。在昨天22日,我们当地的保险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找了我送修的大众4S店,要求与其协商,并达成一个保险公司的修车协议。但由于4S店按照厂家以及4S店大修的品质要求还有保障车主车子的维修效果,没有与太平洋保险公司签署这个协议。(感谢大众,相信品牌真的没错)
我想没签该委托协议的原因应该是还有有几点,刚刚说的除外,还有就是按照我保险条款中,我有特约专修厂特殊条款,所以我有权利要求太平洋保险公司必须到我指定的4S店去维修,再来就是按照大众给出的维修方案和报价与太平洋保险公司的订损价格存在巨大的差价,大众维修站这边根本修不下来,即使按照一些小修理厂的做法修下来,也完全无法达到原车的各种指标和性能,并且也没有办法保障其品牌品质。维修站报价维修12万3千多元,工时费2~3万,全车喷漆大概7千元。而太平洋保险公司定损价格具我所知,全部下来不足7万元。还有最后一点就是,太平洋根本还不清楚,我的车子就是在该汽贸公司贷款购买的,最终保险收益人就是该机构,呵呵,我想这个太平洋那边肯定没有想到。
看来按照现在的情况继续下去,我如果要坚持我的利益,维护我的权利,还将是一条很长的路啊。交通事故这么大,这么严重,我们通过找有经验、能力的权威人士,解决的非常漂亮和痛快。多方事主均满意而归,交警方也非常圆满,但没想到惟独在最后一个环节,理陪自己的车子的问题上,遇到如此礼遇,我实在是很低落了。没有想到,本来想象,自己新车,入了如此的高额的全险,还有那么多的附加商业险,本来有十足的信心,能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可真是没想到大保险公司也是如此。朋友们借鉴我的经历,与大家分享了。希望大家万福。并给我声援和支持吧。已经过去3各月了,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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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lone_china 于 2009-9-18 14:43 编辑 ]